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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发工资的补偿金标准(少发工资的补偿金标准怎么算)

2023-12-06 16428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单位少发工资劳动法有规定怎么处理吗
  2. 工资不按时发放可索赔多少补偿金
  3. 用人单位少发工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4. 劳动法规定工资补偿员工是按最低工资算吗

一、单位少发工资劳动法有规定怎么处理吗

1、用人单位少发工资,可按相关法律规定去相关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如果在劳动者没有明显扣罚工资理由的前提下,公司这样扣钱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公司不能随便克扣员工工资,在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之间就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依法受到保护,如果用人单位随便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劳动者有以下途径可以要求结清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是以克扣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工资不按时发放可索赔多少补偿金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基础薪酬:是薪酬中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部分,是维持劳动者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

  

2、职务(岗位、技术)薪酬:是按照各个不同职务(岗位)的业务技术要求、劳动条件、责任等因素确定的。工作变动,职务(岗位、技术)薪酬也随着变动。

  

3、年功薪酬:以工龄为主,结合考勤和工作业绩来确定。

  

4、浮动薪酬:也称业绩薪酬,是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的好坏、个人的业绩优劣来确定。

  

1、薪酬分配相对公平。岗位工资制是建立在规范的工作分析基础之上,通过岗位评价确定各岗位价值,确保薪酬分配的内部公平;通过对关键岗位进行针对性的市场调查,从而可以实现薪酬分配的外部公平。

  

2、简明易懂,可操作性强。岗位工资制明确了各岗位的工资数额,使员工易于理解并接受,能够增加薪酬的透明度;岗位工资制操作简便,易于维护。

  

3、易于考核。因为岗位职责明确、责权匹配,因而对员工的绩效考核易于推进和取得成效。

  

4、成本可控并且较低。因为岗位工资标准明确,岗位编制确定,因此测算岗位工资比较准确、容易,另外由于没有对超过岗位要求的能力给予报酬,因此工资成本相对较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用人单位少发工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对于劳动者来说每个月的工资是生活的主要来源,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话是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的,那么未按时支付工资经济赔偿金如何计算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资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爬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赔偿金是要分情况计算的。如果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工资,则要加发工资报酬25%的赔偿金;如果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限期内仍不支付工资,则要按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劳动法规定工资补偿员工是按最低工资算吗

1、劳动法规定工资补偿员工不是按最低工资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支付赔偿金是按照基本工资计算的,全勤奖工资是不算的。补偿金按个人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本人工资计算。劳动者月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支付;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月收入=月工资+奖金。简单说就是单位一个月往工资卡里打多少钱,就是月工资。取个平均数就是月平均工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少发工资的补偿金标准(少发工资的补偿金标准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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